更新时间:2022.08.10
划拨的土地使用权满足一定条件可以抵押。法律有规定,如果划拨土地的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等条件就是可以抵押的。
土地使用权只可以进行抵押不能质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当债务人不能按时偿还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对该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土地所有权不可以进行抵押。土地所有权的权利主体只能是国家和农民集体,其它任何组织和公民个人都不享有土地所有权,因此土地所有权任何组织和公民个人不得进行抵押。
抵押土地使用权的涵义是: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土地使用权作为清偿债务的担保,但不转移其占有的行为。土地使用权抵押时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当签订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
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条件主要是:1、土地产权关系清晰,符合“依法、自愿、有偿”原则,有土地使用证;2、先进行相关的地价评估,签订抵押合同;3、向土地管理部门申领抵押许可证;4、以划拨、租赁或入股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需要连同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同
划拨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应由抵押人委托具有土地估价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地价评估,经土地管理部门确认,核定出让金数额,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签定抵押合同。
房产抵押包含土地使用权,法律规定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当事人以房产进行抵押的,应当办理相应的抵押登记,抵押权在办理抵押登记的时候设立。
土地使用权可以重复抵押,只要前一次担保的债权小于抵押物价值,可以在余额范围内,再次抵押。 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重复抵押,是指债务人以同一抵押物分别向数个债权人为抵押行为,致使该抵押物上有多个抵押权负担的抵押形式。
土地使用权只能抵押,不能质押。抵押与质押的区别: 1、标的物不同。抵押的标的物通常为不动产、特别动产;质押以动产为主。 2、方式不同。抵押要登记才生效,质押则只需占有。 3、担保范围不同。抵押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
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但必须是建筑用地。 1、土地使用权抵押是土地使用权人把土地使用权作担保财产以保证自己或第三人履行债务的行为。 2、通过土地使用权抵押,债权人可能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变价处分权和就卖得价款优先受偿权。
土地使用权能设定抵押。土地使用权抵押是土地使用权人把土地使用权作担保财产以保证自己或第三人履行债务的行为。通过土地使用权抵押,债权人可能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变价处分权和就卖得价款优先受偿权。
土地使用权抵押担保的条件如下: 1.土地使用权抵押必须以初始土地登记作为前提,领取土地使用证。 2.以划拨、租赁、入股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必须连同地上建筑物一同抵押。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 3.土地使用权抵押应当进行地价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