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6
债权人会议的内容包括,对债权进行核查;选举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的成员;对债务人继续或停止营业作出决定;对重整计划、和解协议、财产的管理方案等方案进行审核和表决等内容。
有效。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所以,债权转让通知了债务人的情况下是有效的,如果没有通知,则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要求转让方和受让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双方债权转让的意思表示起初不具有欺诈、胁迫、乘人之危及损害国家、集体、他人的合法利益,亦不可以合法形式掩盖不法的目的。 债权转让方式分为:自由转让、同意转让、通知转让等方式,合同采用通知转让
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核查债权;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监督管理人;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通过重整计划;通过和解协议;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通过破产财
债权转让通知的内容包含以下: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一般有以下二种:一是债权人通知债务人,债权人对其享有的债权已转让给第三人。 二是通知方式是债权人、受让人、债务人共同订立债权转让协议书。债务人在债权转让协议书签字盖章,可以认为债权人已尽债权转让
债权人的代位权,是债的保全制度的一种。我国《合同法》第一次明确规定了代位权制度。所谓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债务人应当行使却不行使其对第三人(次债务人)享有的权利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
转让债权需要遵守的规定有通知债务人,没有通知债务人的,则该转让对债务人无效,且转让的债权不可以是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的债权以及根据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
债权人代位权的内容包括: 1、行使代位权的主体是债权人; 2、代位权的行使范围是债权人的到期债权; 3、债权人必须通过向法院请求来行使代位权; 4、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债权人撤销权的构成要件:存在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等方式无偿处分其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损害了债权人的到期债权。
债权人的代位权,是债的保全制度的一种。所谓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债务人应当行使却不行使其对第三人(次债务人)享有的权利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它是债权人所固有的实体法上的一种权利。它
债权人代位权的性质争议有: 1、代位权属于实体权利还是诉讼权利,而实体权利是不可能被剥夺的; 2、代位权属于管理权还是形成权,形成权是指依照权利人单方意思表示就可以使已经成立的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权利; 3、代位权属于是否为代理权。
可以转让的债权包括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之外的债权,不得转让的债权有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的债权,根据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根据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