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4
犯过诈骗罪可以贷款。被判过刑,只要服刑期满回归社会了即恢复了其自然人的身份,自然人、法人都具有成就合同关系的主体资格,当然不会影响其与银行机关建立信贷或借贷合同关系。同时,没有律规定或限定,服过刑的人员或刑释解矫人员不能贷款,贷款须具备银行
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是否有非法占有目的。骗取贷款罪,行为人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目的,只是用欺骗的手段骗过了金融机构工作人员以获得贷款,对于该贷款行为人有归还的意思;贷款诈骗罪,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欺骗行为,使金融机构工作人员陷入认识错误
两罪的主要区别如下: 1、骗取贷款罪是在金融机构贷款时隐瞒贷款用途或者虚构事实来满足贷款条件,但主观上仍有归还贷款目的;贷款诈骗罪通过虚假合同等方式诈骗贷款,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2、骗取贷款罪主体可以是单位或者个人,贷款诈骗罪主体只能
(一)骗取贷款的目的和用途 如果骗取贷款是为了用于生产经营,并且实际上全部或者大部分资金也确实用于生产经营,应定骗取贷款罪;如果骗取贷款是为了用于个人挥霍,或者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应定贷款诈骗罪。 (二
(1)骗取贷款的目的和用途 如果骗取贷款是为了用于生产经营,并且实际上全部或者大部分资金也确实用于生产经营,应定骗取贷款罪;如果骗取贷款是为了用于个人挥霍,或者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应定贷款诈骗罪。 (2
1、贷款诈骗罪犯罪构成上主观方面要求“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贷款罪犯罪构成上主观方面无此要求,只要行为人使用欺骗手段骗取金融机构贷款,即可构成。 2、贷款诈骗罪侵害的客体为双重客体,即金融管理秩序及
1、贷款诈骗罪犯罪构成上主观方面要求“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贷款罪犯罪构成上主观方面无此要求,只要行为人使用欺骗手段骗取金融机构贷款,即可构成。 2、贷款诈骗罪侵害的客体为双重客体,即金融管理秩序及
骗取贷款罪和贷款诈骗罪有以下区别: 1、主观不同。骗取贷款罪是在金融机构贷款时隐瞒贷款用途或者虚构事实来满足贷款条件,但主观上仍有归还贷款目的;贷款诈骗罪通过虚假合同等方式诈骗贷款,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2、主体不同。骗取贷款罪主体可以
高利转贷罪与骗取贷款罪的区别有: 两者的概念不同;前者是以转贷谋取私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再以高额的利息转贷给他人,违法所得金额较大的行为;后者则是通过欺骗方式取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有其他
骗取贷款罪,主要是指行为人采用欺骗的手段,骗取银行或第三方金融机构的贷款,给银行或第三方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导致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根据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诈骗的手段,骗取银行或第三方金融机构的贷款,金额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