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2
检察院批捕意味着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经审查后,认为主要犯罪事实已经查清,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 “有逮捕必要”,一般是指以下情形: 1、犯罪嫌疑人可能实施新的犯罪; 2、
对于犯罪嫌疑人所进行的逮捕一般是指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完全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逮捕的条件有: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
依法批准逮捕并不是定罪,两者处在不同的诉讼阶段,且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只是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逮捕是一种强制措施,批准逮捕应当经检察院批准,是指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
被批准逮捕意味着公安机关会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会在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对发现不应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如果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检察院不批准然后继续侦查即补充侦查,是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案件中的部分事实情况作进一步调查、补充证据的一种诉讼活动。 案子到检察院审查起诉,重新打回公安进行的才算补充侦查。但现已取消了审查批捕阶段
意味着检察院认为在侦查阶段需要暂时控制嫌疑人,而拘留期限已到期限。 1、在批准逮捕后,检察院还会对羁押必须要性进行审查,如果认不需要逮捕的,会变更强制措施。 2、构成刑事犯罪的,要依据触犯的罪名,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
逮捕是检察院批准或决定,法院决定,公安机关执行的,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完全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逮捕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最严厉的一种,它不仅剥夺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而且
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送人民检察院审査批准。
批捕是指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批准是检察机关的权限,逮捕一般是侦查机关(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的侦查部门)的工作。
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送人民检察院审査批准。
检察院不批捕意味着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在这种情况下,检察院是不会批捕的,逮捕是剥夺人身自由最严厉措施,必须慎重使用;证据不足就批准逮捕,将来若出现无罪判决,检察院需要承担国家赔偿。 因此,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