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31
公司股东签订的协议,即使没有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但是若是满足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以及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就是有效的。
公司解散依法是需要经过股东会决议通过的。公司解散的原因包括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作出解散决议、营业期限届满等,股东会会议作出公司解散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需要。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发起人应当自股款缴足之日起三十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创立大会由发起人、认股人组成。发行的股份超过招股说明书规定的截止期限尚未募足的,或者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发起人在三
出资设立公司的协议的解除方式如下: 1、出现约定的解散事由时解除; 2、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 3、出现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
股东退股可由公司收购。股东出资后一般不能退股,公司存续情况下的股东退出公司可以选择适用转让出资或者强制公司收购股份,又称公司股权回购的方式。
要看具体情况,公司法并没有明确规定公司转让债权债务需要股东大会同意。 《公司法》第37条规定的股东会行使的职权中并没有将公司转让债权债务纳入进去,但是公司法第37条规定了公司章程规定的由股东会行使的其他职权,同时《公司法》第43条规定:股东
设立公司前各个股东可以签订合作协议,这有利于明确各方权利义务,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
监事或监事会是公司内设的监督机构,而股东是公司的出资人,出资人发生变化并不必然导致公司内部管理机构发生变动,所以一般情况下,股东变更后,监事不需要进行变更。但股东会或股东大会有权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
2014年3月1日开始,新公司法对06年的公司法部分条款作了修改。其中注册资本无需验资就是其中的一个变化,另外还有的变化是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并且不限制非货币(无形资产,固定资产)的出资比例等等。
国有独资公司需要设立股东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权力,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减少
股东设立公司可以用货币出资或者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但股东不得用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等出资。
可以。 股东之间的协议,是公司的内部协议,对股东和公司均有约束力。股东之间达成的协议所涉及公司的部分无异是股东会的决议,反映了公司的意思,对公司、股东都有约束力。 因此,如果股东间的协议与公司有关,公司自然就是该协议的一方当事人,享有合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