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9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包括如下 1、误工时间由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包括如下: 1、误工时间由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2、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误工费根据受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进行计算。误工时间根据医院的证明确定。
误工费赔偿如下:根据被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确定误工费。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而继续误工,误工时间可计算到固定残疾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误工费。受害人没有固定收入的,
误工费天数的认定如下: 1、受伤受害人的误工时间,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伤者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虽然法律规定误工费一般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但实践中,有的法院按出院记录上记载的休息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劳动者在工作中发生意外伤害,或者依照职业病相关的规定,被诊断为职业病的,所在单位应该从事故伤害发生的当天开始计算,或者确诊为职业病当天开始计算,30日内向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在规定
进行工伤认定是用人单位、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天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
1、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等
1、提交申请:工伤认定工作由参保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 2、是否受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表》后,认为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应当场或在15个工作日内下达《工伤认定补正材料通知书》。决定受理的,下达《工伤认定申请受理通知书》
1、提交申请:工伤认定工作由参保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 2、是否受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表》后,认为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应当场或在15个工作日内下达《工伤认定补正材料通知书》。 3、调查核实: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需要,
工伤认定流程如下:1.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应的资料。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申请。3.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