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24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费: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
拆迁安置费的范围是房屋征收补偿费、房屋征收周转补偿费以及房屋征收奖励性补偿费。房屋征收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房屋征收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房屋征收奖励性补偿费由
区内多层及高层(小高层)安置房物业服务费暂按三级标准确定,其中多层安置房为0.4元/平方米/月,区管委会以考核的形式补贴0.2元/平方米/月,镇政府补贴0.1元/平方米/月,物业服务公司自行向业主收取0.1元/平方米/月;高层(小高层)安置
1、交易手续服务费:住宅6元/平方米(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房减半收取:3元/平方米);非住宅10元/平方米。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2、登记费:普通二手房住宅类为80元/套,买方承担。 3、土地收益金(代收):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
(一)新建商品房住宅:3元/m2 (二)新建商品房非住宅:5元/m2 (三)二次过户住宅:6元/m2 (四)二次过户非住宅:10元/m2 (五)评估费:5‰ (六)拆迁安置住宅:3元/m2 (七)拆迁安置非住宅:5元/m2安置房过户需要的费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费用计算的标准: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
拆迁安置费的范围是房屋征收补偿费、房屋征收周转补偿费以及房屋征收奖励性补偿费。房屋征收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房屋征收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房屋征收奖励性补偿费由
买房人应缴纳税费: 契税:房款的1.5% (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3%,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交易费:3元/平方米。测绘费:按各区具体规定。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按各区具体规定,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卖房人
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