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4
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一般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即劳动局)有工伤认定申请表。职工或者其所在的单位要申请工伤认定的,需要去领取工伤认定申请表,或者如果企业保留了工伤认定申请表的,发生工伤事故后,可直接由单位行政人事人员负责填写。
工伤认定在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根据法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在三十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用人单位工伤认定申请过期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再次申请工伤认定;非基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主观原因工伤认定申请过期的,可以延长申请时间;最后申请时间仍然过期,可以按人身损害赔偿提起诉讼。
申请的工伤认定书到当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领取。职工在劳动合同履行地参加工伤保险的,应当到劳动合同履行地领取工伤认定书;职工在用人单位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的,应当到用人单位注册地领取工伤认定书。
工伤认定去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申请。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依照规定被诊断为职业病的,所在单位要从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
工伤职工和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以及所在单位,都可以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
从工伤认定机构受理申请人的申请后,一般应当在60天内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如果是较为简单,事实清楚的工伤事件,就需要在15天内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另外需要注意,这个期间是适用中止规定的。所以最长时间不一定就是固定的60日。例如说如
用人单位没有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1、“工作时间”,是指规定的工作时间或者用人单位规定的工作时间以及加点的时间。其中的“因工外出期间”,是指职工受单位指派或根据工作性质要求并经单位授权在公共场所以外从事与职务相关活动的时间; 2、“工作场所”,是指用人单位能够对从事日常生产
还未得出认定结果的工伤认定申请,可以由申请人向劳动局提交撤回工伤认定的申请。我国法律规定,工伤认定程序是由用人单位或职工个人的申请而启动的,劳动局不主动进行工伤认定,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可以向劳动局撤回要求认定工伤的申请。
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