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解除取保候审的情形只有三种,没有七种,分别为:不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已被逮捕的被告人,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或者宣告缓刑以及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已被逮捕的被告人,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期间,被告人被羁押的时
合同解除的七种情形包括: 1、当事人协商一致; 2、当事人约定的条件成就; 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4、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5、一方迟延履行,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一方迟延履行或者有
解除合同的七种情形如下: 1、拖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没有履行的; 2、主要债务履行延迟,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3、质量不符合约定,无法达到合同目的; 4、其他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5、对方在履行期届满前明确表示或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在我国,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 1.可能判处管制
1、取保候审期间不得超过12个月。超期的,犯罪嫌疑人的近亲属有权向公安机关申请取消取保候审,退回保证金。有证据证明取保候审是不当的,如公安机关撤销或终结相关案件的侦查、检察机关不予起诉而公安机关撤销案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
取保候审适用的几种情形:(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育
解除取保候审的流程: 1、被取保候审人或者委托人在取保候期限届满之时,公安机关相关人员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被取保候审人也可以向公安机关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提出解除取保候审申请; 2、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审核解除取保候审的
只要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就不能任意解除合同。如果发生了以下情况的话,保险人才可以解除保险合同: 投保人有意隐瞒事情真相,没有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或因过失而没有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影响到保险人作出的决定的; 实际上没有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或受
取保候审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一种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