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2
可变更合同如下: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二、显失公平的合同。 三、因欺诈、胁迫而订立的合同。 四、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 合同变更产生的效力: (1)合同变更和解除后,原订合同即失去效力。其中,属于合同变更的,变更程序完成之时,亦是新的
合同变更的效力如下: 1、合同变更原则上在未来有效,未变更的权利义务继续有效,履行的债务仍然有效; 2、合同变更以原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变更部分不得超过原合同关系; 3、合同变更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4、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
合同主体是合同当事人,合同主体的变更相当于合同的转让,合同主体变更后原合同有效,主体改变后的合同与改变前的合同本质上是两个合同。因此,原合同主体不再受合同约束,由变更后的主体履行合同义务。
法律对合同的溯及力的规定是: 1、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 2、已经履行的,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3、有过错的,要承担违约责任或损害赔偿责任。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
可变更合同如下: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二、显失公平的合同。 三、因欺诈、胁迫而订立的合同。 合同变更产生的效力: (1)合同变更和解除后,原订合同即失去效力。 (2)合同变更后,不存在溯及力问题。 (3)合同变更和解除后,不影响合同
一、非继续性合同的解除原则上是有溯及力的 所谓非继续性合同,是指履行为一次性行为的合同。恢复原状是解除有溯及力的的效果及标志。 这样规定是对守约方比较好的保护,因为有溯及力,合同自始无约束力,应恢复到合同签订时的状态,对守约方有利。 二、继
合同的变更,以原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变更部分不超出原合同关系之外,原合同关系有对价关系的仍保有同时履行抗辩;原合同债权所有的利益与瑕疵仍继续存在,只是在增加债务人负担的情况下,非经保证人或物上保证人同意,保证不发生效力;物的担保不及于扩张
刑法的溯及力是指刑法生效以后,对于其生效之前未经审判或者判决尚未确定的行为是否适用的问题。关于我国《刑法》溯及力的问题,第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
司法解释,是指国家最高司法机关在适用法律过程中对具体应用法律问题所作的解释,包括审判解释和检察解释两种。对于司法解释的溯及力问题,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司法解释的时间效力不宜简单套用“溯及既往”原则而追溯到所解释的法律的生效时间,或者以“不溯及
刑法溯及力,亦称刑法的追溯效力。指新颁布的刑事法律对它生效前,未经审判或判决未确定的犯罪行为的适用。可以适用的,新律即有溯及力,否则即无溯及力,各国解决溯及力问题,主要采用以下几个原则:从旧原则;从新原则;从旧兼从轻原则;从新兼从轻原则。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