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6
债权申报的特别情形有,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在破产申请被受理时停止计息;以及担保人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
特殊侵权是指行为人违反法律特别规定侵犯他人财产权或者人身权造成损害的违法行为。以下是特殊侵权行为: 1、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务侵权纠纷; 2、员工受害赔偿纠纷; 3、雇主损害赔偿纠纷; 4、产品责任纠纷; 5、高危作业造成的损害纠纷; 6
侵权责任的管辖: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发生地以及侵权结果发生地。被告人住所地包括经常居住地。
立案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一般情况下,侵权责任的举证责任归原告。由原告证明被告有侵权行为、对自己造成了损害事实、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间有因果关系。被告主观上有过错。但在法律特别规定情况下,被告主观上有过错可以实行推定或在所不问。
侵权行为的责任承担方式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
女职工享有的特殊权利: 1、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2、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3、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
产品责任是指因产品存在的缺陷造成他人损害,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承担的侵权责任。产品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不论产品所存在的缺陷是来源于生产者,还是销售者过错导致的抑或是运输者、仓储者等第三人的过错导致的,被侵权人均有权向生产者、销售者请求赔
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为过错原则和无过错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
民法典免责事由适用于特殊的侵权责任。法律没有明确将受害人故意、第三人行为、不可抗力、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免责事由从特殊侵权中排除,因此,免责事由可以适用于特殊的侵权责任。
产品侵权责任是产品生产者和销售者因其生产或销售的产品造成他人人身和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害而依法承担的赔偿责任。在产品侵权责任中,责任主体是生产者和销售者。因产品缺陷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赔偿,受害人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