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2
夫妻一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可能是无效的。如果房产登记在夫妻名下,判断该买卖行为有效一般要以经过夫妻双方同意为条件,举证责任在购房人,即购房人要有证据证明夫妻双方同意为条件,即应以购房人是否善意、有偿作为条件。
夫妻一方擅自卖房不能绝对定论为无效或有效,须综合判断。房产登记在一人名下,购房人与买房夫妻也不熟悉,判断该买卖行为有效一般不以经过夫妻双方同意为条件。如果房产登记在夫妻名下,判断该买卖行为有效一般要以经过夫妻双方同意为条件,举证责任在购房人
夫妻一方卖房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因为夫妻双方对共有财产,有平等的处置权。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
房屋买卖合同代签有法律效力。但只有代签人获得被代签人授权而订立合同的,该代签行为才有法律效力。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委托其他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或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夫妻一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需要按具体情况判断,具体为: 1、如果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一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未经夫妻另一方授权,不能轻易认定购房者为善意。在这种情况下,合同是有效的待定合同,需要夫妻另一方认可。另一方认可的,合同有效,另
构成房屋买卖合同的有效要件有: (一)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 (二)合同的标的物为不动产,所有权的转移必须办理登记手续; (三)当事人具有书写证明能力、意思表示自愿真实; (四)房屋买卖合同内容合法、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夫妻一方卖房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因为夫妻双方对共有财产,有平等的处置权。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
如果代签人经过授权,且满足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的下列条件,那么房屋买卖合同代签有效: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经授权代签买方房屋买卖协议有效。买方授权第三人代签的、或买方虽不知情但事后仍对该合同进行追认的,代签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第三人未经买方的授权用其名义代签合同,合同对买方不发生法律效力,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使用其名义的第三人承担。
如果有授权委托书,是有效的。如果没有授权委托书,代签的合同实则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最终合同有没有效,要看委托人是否追认。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夫妻一方擅自卖房不能绝对定论为无效或有效,须综合判断。房产登记在一人名下,购房人与买房夫妻也不熟悉,判断该买卖行为有效一般不以经过夫妻双方同意为条件。如果房产登记在夫妻名下,判断该买卖行为有效一般要以经过夫妻双方同意为条件,举证责任在购房人
《民法典》夫妻一方签的房屋买卖合同要具备一定的条件才有效。具备以下条件就是有效的: 1、房屋买卖合同当事人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 2、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 3、当事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是真实的意思表示; 4、法
不动产物权以公示为原则,所以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的关键是该房产的登记情况: 1.当该房产登记在夫妻二人名下或者登记在非合同上签字方名下,该种情况下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需要经过夫妻另一方的追认。 如果房屋登记在夫妻中的签字一方的名下,那么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