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14
扣押行为不属于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执行包括的是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等;而扣押是行政强制措施的法定种类之一。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抵押无效。房屋买卖合同作为主合同无效,那么抵押担保合同作为从合同肯定无效。但无效并非不处理,无效合同的处理原则是互相返还,有过错一方承担无过错一方的损失。
民法典抵押房屋买卖合同经抵押权人同意有法律效力。房屋作为抵押物,抵押人无权私自进行所有权的变更,经抵押权人同意可以签订买卖,同时应当以所得价款对债务进行清偿。
有抵押权房子房产,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抵押的房产可以买卖。抵押人转让抵押房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
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抵押,但是抵押权的效力不能及于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宅基地使用权,一旦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债权人只能以抵押房屋的建筑材料作为动产优先受偿。
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抵押。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抵押。可以抵押的财产有: 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2、建设用地使用权; 3、海域使用权; 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5、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6、交通运输工具; 7、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
抵押房屋的行为属于债权债务。 房屋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屋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屋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房屋的抵押并不影响房产的其他的权利的行使,如果是在
民法典规定,房屋可以抵押,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房屋是抵押人所有,并且房屋产权和使用权没有争议。抵押房屋时,在抵押合同中要约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而抵押期限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有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抵押权人要在诉讼时效内主张抵押权,否则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