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9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离婚不分财产的情况一般有两种,分别是: 1、夫妻双方离婚时,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约定对财产暂行不进行分割的情况,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不予干涉; 2、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不就可分性,且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如小产权房的分割,
工期顺延的合法情况有,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增加工程量;发包人变更设计;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提供设计图纸等施工必需的资料;以及发包人未按约支付工程款等。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时常要求承包人增加工程量,因而必然导致工期的增加。这种情形下,工期自然顺
死刑立即执行的情况有以下三种,分别是: 1、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3日内报请高级人民法院复核,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依法作出裁定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2、中级人
法院判决离婚的程序具体如下: 1、起诉,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立案,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 3、调解,人民法院依法受理的案件,依法进行调解,调解不成
如果出现以下情况之一,那么购房者是可以要求退款退房的: 1、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购房者有权退款、有权退房。通常情况下表现为开发商的项目违法,没有履行法律规定的手续,不具备完备的法律条件; 2、合同中约定的退房条件成就之时;
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取保:可能判处的刑罚为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可能判处的刑罚为有期徒刑以上,或者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亦或身份是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对其取保不会有社会危险性;羁押期限已满但案件尚未办结、依法需要取保的。
第一次提起诉讼法院不准许双方离婚,如果在第二次提起诉讼期间,原告还是没有提交足以证明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的证据,法院当然可以继续判决不准许双方解除婚姻关系。换句话说,无论是第一次提起离婚诉讼,还是第二次提起离婚诉讼,法院都会围绕着夫妻双方是
离婚纠纷法庭调查,一般会调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然后开始当事人陈述。审判长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有证据的,出示书证、物证等。在离婚案件中,大量的财产证据必须靠法院去收集。离婚案件需要的证据如下:1、
根据《继承法》有关遗嘱的无效规定,遗嘱无效的情况通常包含以下几种情况: 1.遗嘱人在立遗嘱时,不具备立遗嘱的能力,即在立遗嘱时,遗嘱人没有行为能力; 2.遗嘱人所立遗嘱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即遗嘱人在可以用自书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情况下,
夫妻双方中,一方不愿离婚,则另一方可以选择诉讼离婚。要求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调解申请,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法院依法审理离婚案件,确认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情形,且有存在以下任一情况,法院会依法判定双方离婚,具体
婚姻法规定了四种婚姻无效的情形:1、重婚的;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4、未达到法定婚龄的。需要注意的是,民法典将第三种情形,即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予
婚姻效力的情形可以分为以下三种: 1、有效婚姻,有效婚姻受法律的保护,并规定夫妻间应享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2、无效婚姻,在法律上不具有合法效力的婚姻,包括违反一夫一妻制的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姻、患有禁止结婚疾病的婚姻、未达到法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减刑条例与限度”的规定,犯罪分子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在其服刑期间,认证遵守监狱规定,积极接受劳动改造,并确实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出现以下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给予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