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9
羁押必要性审查不存在好不好办一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羁押必要性审查要经过一定期限才能决定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案件复杂的,可以适当延长。
审查羁押的必要性,是指人民检察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审查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是否有必要继续羁押,审查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开展监督活动,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审查羁押必要性的案件,由办案机关对应的同级人
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 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 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 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由办案机关对
1、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2、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3、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
取保候审之前的羁押算刑期。 1、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2、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审查起诉的期限是一个月以内。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
不批捕之后公安机关的侦查期限是多久法律没有规定,法律只对逮捕后的侦查期限有规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
交通肇事案件的公安侦查阶段时间一般为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可以申请延长一个月。在我国,侦查行为既包括侦查人员依法进行的专门调查活动,又包括为防止现行犯、犯罪嫌疑人继续犯罪、逃跑、毁灭证据或自杀等而采取的强制措施。
审查起诉的期限一般是一个月,对于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审查起诉的期限是十日,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羁押期可以折抵刑期。管制的刑期,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的刑期,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有期徒刑的刑期,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