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0
中秋加班不给加班费,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提起劳动仲裁。安排加班不给加班费的,而且法定节假日加班是要付加倍的工资的。可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是经济补偿。
如果劳动者加班后公司不给加班费,可以积极与其协商,要求其及时足额支付;如果公司拒绝支付,劳动者可以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对投诉结果不满意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加班不给加班费可以采用以下方式维权: 1、协商或调解。当事人可以自愿协商或者向劳动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3、仲裁。当事人将纠纷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处理,这是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4、诉讼解决。当事人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
用人单位不支付加班工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加班费及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
是否是加班,要看是不是用人单位安排的。 因此,如果不是用人单位安排的,而是劳动者主动延长工作时间或休息日、节假日主动上班而形成自愿加班的,用人单位可以不用支付加班费。 但是,有一个关键,就是用人单位要证明是劳动者自愿加班的而不是用人单位安排
(一)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劳动争议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当履行。 (二)调解不成的,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 (三)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
员工自愿加班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加班费,只有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才能支付加班费。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员工自愿加班的话,单位是不需要支付加班费的。 如果员工的工作既不是用人单位的要求、决定,也没有用人单位认可的加班记录,而只是自愿加班的情况,则不属于加班,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加班费。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
如果用人单位强迫劳动者加班的,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举报: 一、可以把公司规避劳动法的事实和法律依据以及证据都搜集起来,一起通过信件的形式邮寄给当地劳动部门的信访或者监察部门来处理。 二、直接带上相关的资料到劳动部门的
单位强制加班给加班费不合法。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