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8
设定抵押的房屋买卖合同履行如下:当事人应当取得抵押权人同意,到银行开具已还清贷款的证明或转按揭申请表,到房屋抵押登记部门办理解压手续后到房管局更名过户。
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
不动产抵押权的设立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在登记时设立。 抵押权的设立是合同当事人履行抵押合同的结果,因此,只有抵押合同并不必然导致抵押权的成立。如果不完成物权登记,合同另一方就不能享有物权优先受偿权。
不动产抵押权的设立时间:不动产的抵押必须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起设立。如果当事人未办理抵押登记,只是抵押权未设立,但不影响抵押合同的生效。抵押权的设立,与抵押合同的生效没有联系,且并不影响。
抵押合同成立时间的确定标准: 1、如果当事人以动产抵押的,自抵押合同生效时,抵押权设立; 2、如果当事人以不动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自抵押合同生效时,抵押权设立。
对于有抵押权的房屋可以进行拍卖或者变卖的方式执行,对该房屋有抵押权的抵押权人可以对拍卖或变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执行该房屋应当给予被执行人六个月的宽限期。
抵押合同无效,登记部门不应予以登记,登记的,相关人可以申请撤销登记。抵押合同是设立抵押登记的基础,如抵押合同无效,则抵押登记丧失了登记基础,有关当事人在先行民事诉讼认定抵押合同无效后,再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注销抵押权符合法定程序。
签设定抵押的房屋买卖合同的履行:如果买受人依据物权法的规定行使解除权,法院应予准许,并判决买受人直接代出卖人向抵押权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然后再将该部分款项从未付购房款中予以扣除,待抵押权消灭后再为买受人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手续。
同一债权既设定留置又设定抵押的,要先清偿留置权人的债权,再来清偿抵押权人的债权。因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留置权作为法定担保物权比其他担保物权优先受偿。
根据房屋抵押效力所指向的对象,一般可划分为对内效力和对外效力。 一、对内效力 1、房屋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主要包括主债权、利息、迟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等六项。 2、房屋抵押权所及标的物的范围一般包括抵押房屋的从物、从权
一、所谓抵押权的效力,是指抵押权人就抵押物在其担保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的效力及对其财产的限制和影响力。它包括抵押权范围的效力、抵押物的效力、优先受偿的效力,而法定抵押权的效力,关键是优先受偿的效力。 二、对标的物的效力 1、抵押效力及于从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