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0
除了法律规定由中级法院、高级法院、最高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外,其余一切一审民事案件都由基层法院管辖。一般的民事案件都由基层法院管辖,但是以下案件由中级法院管辖: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
1、对于背叛国案、分裂国家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 3、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免予起诉;对于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
1、公安:刑事案件。 2、检察院: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
中级法院管辖的案件范围有: 1、法律、法令规定由它管辖的第一审案件; 2、基层人民法院移送审判的第一审案件; 3、对基层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案件和抗诉案件; 4、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中级法院的再审裁定书不服的办法
海事海商法院在内地的受案范围包括有海事侵权纠纷、海事合同纠纷、海事请求保全及执行等案件。当事人向法院申请进行诉讼的,一般应当指损害之日两年内提出诉讼请求。
刑事诉讼方面,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有三类: 1、危害国家安全案件; 2、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案件; 3、外国人犯罪的案件。民事诉讼方面: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也有三类: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
合同诉讼的管辖有以下三方面的内容: 1、级别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一般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2、地域管辖,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3、协议管辖,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管辖地点。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浦东新区、徐汇区、长宁区、闵行区、松江区、金山区、奉贤区;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杨浦区、虹口区、黄浦区、静安区、闸北区、普陀区、宝山区、嘉定区、青浦区、崇明区。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案件范围 (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
海事法院管辖范围如下: 因海事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被告住所地、船籍港所在地海事法院管辖; 因水上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船舶最先到达地、船籍港所在地、被告住所地海事法院管辖; 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
海事法院管辖范围如下: 因海事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被告住所地、船籍港所在地海事法院管辖; 因水上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船舶最先到达地、船籍港所在地、被告住所地海事法院管辖; 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
法院的管辖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最常用的是级别管辖权和区域管辖权。人民法院一级管辖是划分上下级法院受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重要权限。区域管辖是指同级人民法院在各自管辖范围内确定审判第一审经济案件的分工和权限。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