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1
1、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例如行政机关对其所属的人员或基于内部行政管理关系作出的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待遇等人事处理决定。对这些处理决定,当事人可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提出申诉。 2、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其他处理
当事人若不服行政复议决定的,十五日内能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果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若被行政机关吊销行政许可证,是可以向有管辖权的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的。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下列案件必须行政复议才可提起诉讼: (一)治安行政处罚案件; (二)涉及自然资源的行政案件,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
对行政复议不服的,在十五日内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如果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予以裁判。
行政复议后的十五日内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当事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是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则当事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不能。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除非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先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争议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申请行政复议还是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已经被依法受理的,当事人在法定复议期限以内不得提起诉讼;行政诉讼已经被依法受理的,则不得再申请行政复议。
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案件种类有: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以及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决定的。此类情况可以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或者提起诉讼。
撤回行政复议能提起行政诉讼。法律、法规未规定行政复议为提起行政诉讼必经程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后,又经复议机关同意撤回复议申请,在法定起诉期限内对原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立案。
不行政复议可以直接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
行政复议后十五日内能提起行政诉讼,自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算。若是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复议之后行政相对人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则不能再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