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2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
劳动争议一般是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申请诉讼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来管辖。
相邻通行关系是指相邻不动产权利人之间在通行方面给予对方必要的土地使用上的便利的关系。相邻关系纠纷是因不动产物权引发的纠纷,应由不动产所有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不动产纠纷管辖范围的确定是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部分情况下也可以由被告户籍地或居所地法院管辖。当事人还可以自行协议约定管辖法院,发生不动产纠纷时根据合同中约定的法院提起诉讼。
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1、劳务合同纠纷的处理采用仲裁前置的处理程序,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一方可以依法到法院起诉。 2、对于仲裁的结果,劳务合同纠纷双方的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3、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所在地不一致,
管理。只要是劳动纠纷,劳动局都可管理。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没有劳动合同劳动局是管的。没有劳动合同的,可以搜集并提供作证或工作牌等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然后就去劳动局申请仲裁。
抚养权纠纷的管辖法院一般是被监护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法律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不服指定监护或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合同纠纷的管辖地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确定。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的,首先看双方在书面合同中是否对管辖法院有过约定,有过约定的从其约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
关于离婚纠纷管辖权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夫妻之间提起离婚诉讼时,如果夫妻一方已经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而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被告所在地的法院也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