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28
不正当手段倒卖车船票罪一般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倒卖车票、船票罪,是指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行为。
《刑法》中未规定不正当手段倒卖车船票罪,但是规定了倒卖车票、船票罪,其构成要件是: 1、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行为; 2、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车票、船票的管理活动;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关于倒卖车船票罪的立案标准:行为人倒卖车船票的票面数额累计五千元以上的;行为人实施该犯罪行为,非法获利累计二千元以上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虚开发票罪,主要指的是行为人或者单位为他人虚开、或者是为自己虚开、让他人帮忙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发票,违反了法律有关规定,给国家造成一定损失的行为。 根据《刑法》规定,虚开发票罪处罚标准为: 行为人虚开除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
根据规定,对于犯罪中止的情况,只要其犯罪行为没有真正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应当对其的处罚消除掉。如果其犯罪行为造成了一定损害结果的,则应该对其处罚进行减轻。我国对犯罪中止行为是肯定和鼓励的,从以上规定就体现出来。 犯罪中止是一种犯罪停止形态,
行为人明知是伪造的发票情况下仍持有,且涉嫌伪造发票数量较大的,依法会被判处二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管制或者拘役,并作罚金处罚;涉嫌持有伪造的发票数量巨大的,依法会被判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作罚金处罚。 针对单位犯本罪的,除了对单位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