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5
股份有限公司由公司的全部资产承担债务,其股东则以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对于抽逃出资的股东,应在未缴纳出资的范围内承担公司债务的连带责任。
一般情况下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不需要承担债务责任。但是,在下列情况下股东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抽逃出资的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其所有财产承担,股东只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是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其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也依法承担民事义务。
股份有限公司债务由公司承担,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根据《公司法》第三条的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法定情形:虚假出资或出资不到位、抽逃出资;公司清算未依法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股东怠于履行义务,致无法进行清算或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提供虚假清算报告骗取公司注销;公司被撤销、注销或歇业后,股东无偿接受公司财
公司注销后股东对公司债务一般不承担责任。但股东未依法履行清算义务即办理注销登记或者在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未实际出资的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偿还责任,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如下: 1、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导致公司丧失独立法人身份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起人的非货币价值显著低于公司定价额的,由该出资方承担补足责任,其他设立人承担连
在一般情况下,公司的债务一般是由公司的财产独立承担责任,但要是公司股东、高管等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如股东出资不实,股东抽逃资金等其他情况,那么其就要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来最大限度的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大股东没有权利变更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的变更需要由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召开会议作出决议,公司的最大股东是无权不经过法定程序取消法定代表人的资格。
公司债务的承担: 有限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有限公司包括股份有限公司和责任有限公司,有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享有法人财产权。 当公司财产不足清算债务时,应当向法院申请宣告破
公司的债务由公司以其全部财产承担,和由股东以其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但如果股东滥用权利,构成人格否认的,则股东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债务一般由公司承担。根据《公司法》第三条的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