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1
如果发生劳动纠纷,劳动部门已经出具不予受理劳动仲裁的公文,你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不需要劳动部门再开一份不予受理文书。
申请劳动仲裁的有效期为一年时间。劳动争议当事人之间发生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即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侵害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提交有关证据。 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在仲裁庭组成之日起60日内
一般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的一年内,可以提请劳动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则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如果劳动纠纷不能私下解决,需要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一般45个工作日内审结,最多60日。若裁决后,双方均在收到裁决书后15日内不向法院起诉,那么就产生法律效力。对方不给付,你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至于什么时候拿到钱,则要看具
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为一年。 1、从劳动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2、如果申请仲裁是因为拖欠工资引起的,不受上述时效的限制,但双方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如下: 1、因确认劳动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有需要延长的最长不超过15日,加上审理立案的五天时限,仲裁庭对劳动争议的案件必须在50天(最长65天)内裁决。
加班工资的仲裁时效期间为一年。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对下列情形,视为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一)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支付工资争议,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已经书面通知劳动者拒付工资的,书面通知送达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