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
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如下: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如下: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诉讼时效中止事由包括不可抗力以及行使请求权时可能受到的其他障碍。根据我国民法总则的相关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若发生了不可抗力,或者请求权的行使过程受到了例如继承发生时相应权利人尚未确定、权利人被控制等阻碍,为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
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有哪些: (1)权利人提起诉讼; (2)权利人在诉讼外向义务人提出权利要求; (3)义务人向权利人表示同意履行义务。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有以下: (1)不可抗力;是人力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害和人的活动;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3)继
中止诉讼时效的原因如下: 1、不可抗力;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3、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在继承开始后未确定; 4、权利人由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5、权利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
诉讼时效中止的原因有:不可抗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1、提起诉讼。起诉的性质为权利人主张权利之保护。 2、权利人主张权利。指权利人于诉讼外主张其权利的意思表示,可向义务人、保证人、义务人之代理人或财产代管人、调解委员会作出,其效力并无二致。 3、义务人认诺。即义务人对权利人作出表示,承认其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关于诉讼时效中止的规定:诉讼时效中止的原因包括不可抗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等;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的事由由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无效;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