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5
交通事故工伤致残,获得以下工伤赔偿: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其他。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
属于第三方交通肇事符合工伤条件的,可以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但存在以下情形的除外: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残或者自杀的。
我国法律规定,如果是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责任造成劳动者发生意外伤害,并按照有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取得相应赔偿,在经过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需要按照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来赔偿。如果赔偿金额低于工伤保险规定的水平时,可以由工伤保险基
交通事故造成工伤的,劳动者可以获得第三人支付的损害赔偿费用,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器具辅助费和丧葬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上述费用第三人已支付的,工伤保险基金可以拒绝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一二三款
工伤交通事故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以下工伤保险待遇: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其他。由用人单位支付以下工伤保险待遇: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治疗工伤
职工因交通事故导致工伤,侵权人已经对职工或者近亲属赔偿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以此为由拒绝向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但侵权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也就是说,工伤赔偿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是不冲突的,受害者还可以向侵权人要求赔偿误工费
工伤事故索赔的有效期:用人单位应当在三十日内申请工伤认定;而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获得鉴定结论后就可以及时索取工伤赔偿。
(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 (2)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者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 (3)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
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 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后应当予以偿还。 2、给付的死亡补偿费,已由伤亡职工
工伤事故责任人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
交通事故中的误工费赔偿一般是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受害人如果是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如果是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