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30
保管合同的履行需要遵守的义务包括: 1、保管人有妥善保管保管物的义务; 2、保管人有亲自保管保管物的义务; 3、保管人有不得使用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保管物的义务; 4、保管人有返还保管物及通知寄存人的义务。
先履行债务方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
第三人可以代替债务人履行债务,只要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即可,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第三人对履行该债务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有权向债权人代为履行;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只能由债务人履行的除外。
债权人讨债方式有: 1、协商方式:如果债务人欠钱不还的,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可以协商分期还款等。 2、诉讼方式: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债权人索要无果,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起诉状和借条等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支付令:债权人也
《民法典》规定的担保方式有5种: 1.保证: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2.抵押: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3.
迟延履行,是指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债务人迟延履行的,应承担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承担对迟延后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害的赔偿责任。
债务担保合同的责任包括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担保人需要根据约定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保证人的保证方式有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如果担保人是一般保证人,则其享有先诉抗辩权。
1、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2、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3、动产质押: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
债权担保的表现方式包括:提供人的担保、提供物作为担保、以及人保与物保相结合的方式;或者也可以表现为抵押担保;质押担保;以及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方式,例如留置、支付定金等。
债权担保有下列表现形式:1.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2.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3.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
具体的债权担保方式:提供人的担保;物的担保;以及上述两种担保相结合的方式;或者也可以分为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者定金、留置等具有担保功能的担保方式。
债权(creditor s rights),“债务”的对称。是指在债的关系中权利主体具备的能够要求义务主体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债权和债务一起共同构成债的内容。债权与物权相对应,成为财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物权相比较,债权具有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