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8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
放弃父母遗产的继承权的,需要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
父母死亡遗产应按下列方式继承: 1、按照法定继承的,成年子女作为其父母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继承父母的遗产; 2、如果是父母生前有遗嘱的,那么按照遗嘱规定继承。
首先,放弃继承权属于特定的继承人,还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放弃继承的主体资格; (2)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本人承认,或有其它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其有效。 (3)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
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的遗产没有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的份额一般应当平等。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已履行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条件的继承人不履行扶养义务的,在
房产继承权分配的顺序是: 1、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没有第
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对遗产享有同时继承的权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定继承人的第一顺位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位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且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若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
继子女继承了生父母的遗产不影响继承继父母的遗产。如果继父母有遗嘱,按遗嘱分配遗产;没遗嘱按法定继承,继子女对继父母尽赡养义务,就可以作为法定继承人参与遗产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
孩子是父母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对于父母的遗产,外嫁女是可以继承的,不能说是出嫁了就不能继承了。遗产是公民死后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必需品、林木、畜禽文物、图书资料等都是可以继承的。
放弃继承必须由继承人以书面形式作出明确的“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并且这一意思表示要在继承开始之后到遗产处理之前这一期间作出,否则无效。如果当事人是在诉讼中表达出放弃继承的的意思,并且在载有该表述的庭审笔录上签字,也属于有效的放弃表示。此外作
(一)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1、配偶。 2、子女。 (1)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相互之间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2)养子女与其亲生父母相互之间由于没有法律关系,所以不具有继承权。 (3)继子女与其继父母之间由于形成抚养关系而相互
房屋遗产继承顺位如下:一般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其中配偶、子女、父母是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是法定第二顺序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