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7
拘留所最多可以拘留37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一、行政拘留的流程有如下: 1、由办案
拘留所拘留的最长期限为37天。对于认为需要逮捕的被拘留人员,公安机关应在拘留后的一定期限内提请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接到提请批准逮捕书的七天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之后按人民检察院的决定,被拘留人员被释放或逮捕,刑事拘留结束。而拘留后
看守所刑事拘留时间起算点的确定如下:第一,从拘留之时起计算刑事拘留的起算时间,有利于法律条文前后适用的统一性。第二,从拘留之时起计算刑事拘留的起算时间,符合公平和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需要。第三,从拘留之时起计算刑事拘留的起算时间,在计算折抵
看守所刑事拘留时间起算点的确定如下: 第一,从拘留之时起计算刑事拘留的起算时间,有利于法律条文前后适用的统一性。 第二,从拘留之时起计算刑事拘留的起算时间,符合公平和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需要。 第三,从拘留之时起计算刑事拘留的起算时间,在计
宣布拘留后24小时内会送到看守所。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
拘留以后一般应在三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特殊情况可延长一至四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批准逮捕的期限可以延长至三十日,批捕的期限为七日。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
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最多在三十七天之后,必须向人民检察院申请逮捕或者释放当事人。《刑法》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
刑事拘留最长三十七天,期满后,相关机关将根据情况决定采取何种强制措施,比如逮捕、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期满后如果没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的要释放嫌疑人。
管制并不是在看守所内执行的,管制是不需要关押的,而是由公安机关进行管束。管制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具体来说,就是县或县级市的公安局以及大中城市所辖区、县的公安分局。在司法实践中,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可以指派所属的公安派出所或者是公安特派员以及
罪犯判刑后可以在看守所进行会见。《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的规定,罪犯可以与其亲属或者监护人每月会见一至二次,每次不超过一小时。每次前来会见罪犯的人员不超过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