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7
刑事自诉案件需要准备自诉书两份,每增加一名被告人就需要提供一份自诉书的副本。起诉书的正本和副本需要由起诉人的亲笔签名或者是盖章,副本应当与原件的内容是一致的。自诉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也需要准备好。如果是由法定代表人代为起诉的,应该要提交法
对刑事案件进行申诉所需的材料有:申诉状、原生效刑事判决书、裁定书、新证据。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如果认为法院的判决、裁定是错误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上诉、申诉。
根据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三百七十二条向人民法院申诉,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诉状。应当写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以及申诉的事实与理由; (二)原一、二审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经过人民法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试行)》第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的申诉,应当受理。 超过两年提出申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受理:(一)
如有必要,刑事自诉案件必须提交以下材料:1。刑事自诉书(必须用黑色签名笔签字或加盖企业公章)原件2份,证明被告有犯罪事实的证据材料复印件2份。2、原告身份证复印件、被告身份证复印件或居委会、派出所出具
要的,刑事自诉案件立案须提交以下材料: 1、刑事自诉状(必须用黑色签字笔本人签名或加盖企业公章)原件二份,证明被告有犯罪事实的证据材料复印件二份。 2、原告身份证复印件,被告身份证复印件或居委会、派出
刑事案件申诉有次数限制。申诉人就同一刑事案件向同一人民法院一般只能申诉一次;对经两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复查均驳回的刑事案件,当事人再次提出申诉的,如果没有新的充分理由,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申诉人对驳回申诉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但是,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诉不符合申诉标准的,应当说服申诉人撤回申诉;对于仍然坚持申诉的申诉人,应当驳回或者通知不予重新审判。因
刑事申诉的条件是: 1、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2、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4、违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