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21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判处管制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判处有期徒刑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公安机关对案件提请延长羁押期限时,应当在羁押期限届满7日前提出,并书面呈报延长羁押期限案件的主要案情和延长羁押期限的具体理由,人民检察院应当在羁押期限届满前作出决定(《
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之所以规定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是因为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属于剥夺自由,而管制只是限制自由。
不能,前期羁押不可以折抵缓刑考验期。前期羁押只可以折抵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
羁押期间是折抵刑期的。被判处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的先行羁押折抵刑期。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人终身自由的刑罚,先行羁押不能折抵刑期,死刑是剥夺人的生命的刑罚,先行羁押也无法折抵刑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被判处管制的,先行羁押一日折抵
羁押一日折抵缓刑一日。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果在缓刑考验期内,违反考察规定,会被撤销缓刑,执行实刑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均应折抵刑期。具体方法是:判处管制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判处有期徒刑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判处管制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判处有期徒刑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具体计算方式即按羁押
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抓获后未羁押的不能折抵刑期,只能羁押折抵刑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四条: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
羁押一日折抵缓刑一日。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果在缓刑考验期内,违反考察规定,会被撤销缓刑,执行实刑
先行羁押的时间是不可以折抵缓刑的考验期的。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应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