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1
异地不能办理结婚手续。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结婚要去男女双方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带着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无配偶证明;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1、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要求结婚的,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2、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结婚登记需要提交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一、内地居民: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二、外国人: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
首先,婚姻登记分为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办理结婚登记需要的材料有:男女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另外,还需携带三张两寸红底的免冠合影照片、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离婚登记需要的材料有:男女双方
以下证件是双方当事人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时需要提交至民政局的:包括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证明;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带上这些证件去男女其中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
未登记的婚姻不受法律保护,不受法律保护的情况有: 1、男女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建立婚姻关系; 2、未经婚姻登记不成立婚姻关系的,其关系法律不予承认和保护; 3、婚姻程序是婚姻的形式要件,是双方缔结婚姻关系的必由之路,但不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以前,上海浦东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共有两个,分别是:浦东新区合欢路2号办理点、浦东新区惠南镇城基路29号办理点。不过,从2018年开始,它的地点也变了。上海市浦东新区民政局婚姻(收养)登记中心(市民中心登记点)于2018年11月2日(周一)
1、新人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注意:倘若新人由于各种原因没有户口本的话,本着自愿结婚的原则,新人们可以去户籍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充当户口本也可。另外,倘若是集体户口的话,则需要带上集体户口首页和户籍当页。 2、三张二寸彩色结婚登记照。
如果当事人因各种原因无法在约定的时间前往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话,一般情况下只需要拨打预约的婚姻登记机构的电话,进行人工取消。当然要是不进行取消的话,也是没有关系的。预约登记的那天不去就没问题了,对以后结婚登记没有任何影响。
(一)服刑人员办理结婚登记,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需要出具有效的身份证件,如果无法出具身份证件的,可由监狱管理部门出具有关证明材料。(二)服刑人员要上交一份书面的且有签名的结婚申请书给婚姻登记机关。还要向监狱管理机关提交书面的结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