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12
动植物检疫失职不属于犯罪。应检不检,出证延误,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时才构成犯罪。所谓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一般是指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造成动植物或者造成动植物严重后果的,严重影响国家对外贸易关系,损害国家声誉等。根据刑法规定,处三年以
达到下列标准动植物检疫失职罪才能立案: 1、导致依法进出口的动植物不能进口或者出口,涉及索赔造成3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 2、引发重大疫情、传播或流行的; 3、引发疫情而致人死亡或残疾的; 4、不检疫次数达3次以上,或延误或错误检疫出证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正常活动 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检疫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疫结果的行为。 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 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是出于故意,即行为人明知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是指国家检验检疫部门及检验检疫机构中从事动植物检疫工作的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检疫物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
1、行为人犯动植物检疫失职罪,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动植物检疫失职罪一般表现为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检疫物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是指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物品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追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一)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的客体要件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侵犯的客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是指国家检验检疫部门及检验检疫机构中从事动植物检疫工作的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检疫物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
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造成他人中毒的严重后果,危害了社会的公共安全。要构成本罪,行为人必须实施引起中毒,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本罪在主观上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已经预见其实施的行为可能会引起中毒,危害
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
合同诈骗罪追诉标准为: 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诈骗他人财物累计数额达到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具体“诈骗”行为有: (1) 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2) 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