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6
对中院的终审判决不服,可以向所在地的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不服终审判决可以申诉,具体方法如下: (1)立案,上诉的裁定或者判决,又告诉庭审查后直接进行裁决; (2)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 (3)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 (4)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5)告知证人的
终审判决不服申诉的方法如下: 1、如果当事人对终审判决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2、如果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一、申请再审的条件如下: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
不服终审判决的,可以向当地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内进行审查,符合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法院院长批准。因当事人申请裁定再审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以上人民法
对中院的终审判决不服,可以向所在地的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对终审判决不服的申诉方法如下: 1、对民事和行政终审判决不服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不停止执行; 2、对刑事终审判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的执行。 终审判决,是指法院对案件的最后一级判决。我国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对于民事案件,二审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二审立案之日起30日内作出终审裁定。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法院会根据案情和审限的具体情况合理安排开庭时
对中院的终审判决不服,可以向所在地的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规定情形之一的,裁定再审;;不符合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因当事人申请裁定再审的案件由中
对中院的终审判决不服,可以向所在地的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可以申请再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