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4
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妇女犯罪的法律规定为《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三项、第七十四条第二项、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二项: 1、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以取保候审; 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对属
哺乳期妇女均属于特殊法律主体,在刑事司法活动中,习惯称之为“两怀妇女”。 涉嫌刑事犯罪时,由于身份特殊,刑事法对其给予了特殊关照。其中,有关孕妇的规定较为明确,但关于哺乳期妇女,刑事法上并未采用这一概念,与之相关的,是有关“正在哺乳自己婴儿
未满14岁如果是未满12岁犯罪不判刑,不负刑事责任。如果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应当负刑事责任。
未满14岁犯罪的,一般不负刑事责任,不会被判刑。但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会被判刑。但是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未满十六周岁犯罪的处理: 1、如果是14-16周岁以下的人犯法定八种严重犯罪的,以及12-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严重伤残、手段残忍,并经最高检追诉的,应负相应的刑事责任,但应从轻或减轻处罚; 3、12周岁以下的人犯罪的,
未满16岁犯罪的,具体判刑规定为,如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未满十八周岁犯罪后应当根据法律规定的罪名定罪处罚,一般已满十六周岁则要承担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1,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2,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