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0
根据《公司法》第九十四条,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三)在公司设立过程
根据《公司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发起人发起股份公司法律责任如下: 1、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2、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3、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
根据《公司法》第九十四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三)在公司设立
发起人的资格是指发起人依法取得的创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发起人中须有过半数的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达到法定的人数,应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的发起人。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
发起人无疑份有限公司来说,发起人无疑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公司的筹备工作。因此,为了增强发起人的责任感,防止发起人在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过程中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特别限制了发起人持有的
发起人发起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责任: 1、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其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2、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产生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发起人发起股份有限公司的其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包含的内容: 1、各发起人; 2、拟设立公司的名字; 3、拟设立公司的经营范围; 4、股本总额; 5、各发起人认购的份额; 6、各发起人权利义务; 7、公司筹办事项; 8、违约责任; 9、协议的修改与终止。
股份发行,是指股份有限公司为筹集资本而进行的出售和分配股份的法律行为。根据股份发行时公司所处的阶段不同,股份发行可分为设立发行和新股发行两种类型。 设立发行,是指设立公司的过程中为筹集资本而发行股份的行为。 新股发行,是指公司成立后在注册资
对于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发起人无疑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需承担公司筹办事务,因此,为了强化发起人的责任意识,预防发起人在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过程中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公司法》特别对发起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转让作出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设立条件是: 1、发起人人数符合法律规定; 2、由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还须经创立大会通过;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人数的规定是要在2人以上200人以下,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发起人是发起组织公司的人或公司的创办人,发起人在公司成立以前应属于无权利能力之社团机关,发起人所取得的权利和义务,在公司成立以后转移由公司享有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