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民间借贷违约金的规定是:《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借款合同对逾期利息的约定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民间借贷中可以约定违约金。没有约定的,出借人随时可以请求返还,借方应当根据出借人的请求及时返还;暂时无力返还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责令其分期返还。
如果民间借贷中的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数额合理的,则法院会按其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来判;如果当事人约定的数额过高或过低的,法院会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实际造成的损失等因素来判决。
民间借贷合同约定违约金可行。民间借贷合同是民事合同的一种,和其他民事合同一样,是可以约定违约金的,但是约定的违约金不可以过高或者过低,约定超出法律规定的,超出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首先,根据《合同法》第11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
贷款人的违约行为与其合同中的权利义务紧密相联。贷款人的权利义务是指借贷合同中的贷款人依据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贷款人的主要义务是足额、按期提供借款。这里包括借款数量、支付期限两项要求。关于数量要求,贷款人不得预先扣除违约
民间借贷中约定了违约金的,上限是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主张违约金
我国立法对违约金性质的界定,决定了当事人在合同中可以约定违约金,也允许当事人约定具有惩罚性目的的违约金。 在民间借贷合同中,当事人约定逾期还款违约金,相当于迟延履行违约金,带有一定惩罚性质,是对及时合同履行的督促,起到促使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
民间借贷是能约定违约金的。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但是,约定的违约金不能过分高于或低于因为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对于违约金的数额,根据《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如果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分
由于民间借贷中产生纠纷的情况比较多,尤其是出现违约的情况,因此法律意识较强的当事人,在进行民间借贷签订相关合同的时候,就会在违约金方面做出协商约定。一旦有违约行为出现,则违约一方就需要实际承担违约责任。因此,民间借贷合同约定违约金这是可以的
如果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向借款人提供借款的,可认定民间借贷的贷款人违约。借款人可以要求贷款人向其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间借贷中,违约金约定过高的,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予以降低。违约金约定过高是指,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超过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