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原被告以外的第三人可以参加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
民事诉讼中可以传唤证人,不过要符合一定要求才可以。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可以用简便方式传唤当事人和证人、送达诉讼文书、审理案件,但应当保障当事人陈述意见的权利。
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与当事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亲属,可以当事人近亲属的名义作为诉讼代理人。需要提交的手续有近亲属的身份证件、与委托人的身份关系证明(如户口簿等)、当事人的委托书。
民事诉讼中监控录像可以作为证据。但是监控录像符合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及客观性,才作为认定犯罪事实的证据。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司法机关在诉讼中有权向有关的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
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的权利: 1.对原告、被告争议的诉讼标的认为有独立请求权,或者案件处理结果可能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2.必须在诉讼开始后,案件审理终结前,参加诉讼。 3.第三人是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
反诉只能以本诉的原告为被告,不能增加被告。反诉中针对本诉事由和本诉当事人而提起的诉讼,只能限于本诉的范围。如果超过本诉当事人范围,需要另行提起诉讼解决,不在反诉中处理。
在民事诉讼第三人是没有必要参加诉讼的,是否参加诉讼根据其自身意愿决定。《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
民事诉讼法中的第三人属于当事人。民事诉讼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民事诉讼第三人包括对诉讼标的享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行政诉讼第三人有以下几个特征: 1.行政诉讼第三人一般是原告、被告之外的行政相对人 2.行政诉讼第三人是同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人 3.行政诉讼第三人参加诉讼,必须是在诉讼开始之后和审结之前 4.行政诉讼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方式有主动申
行政诉讼第三人有以下几个特征:1.行政诉讼第三人一般是原告、被告之外的行政相对人2.行政诉讼第三人是同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人3.行政诉讼第三人参加诉讼,必须是在诉讼开始之后和审结之前4.行政诉讼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方式有主动申请参加诉
行政诉讼的被告是指:被原告起诉指控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政主体。行政诉讼第三人是指:一般是原告、被告之外的行政相对人;是同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人;必须是在诉讼开始之后和审结之前;主动申请参加诉讼和人民法院依职权通知其参加诉讼两种形式。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民事诉讼中,第三人是否有上诉权首先应判断第三人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还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起参加之诉后,是有上诉权的,而对于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只有被判决承担了民事责任,增加了其义务,才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