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1
私生子女是一种民间称谓,是指出生时父母没有婚姻关系的子女,法律上称其为非婚生子女。根据《婚姻法》的规定,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既然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那么非婚生子女当然享有继承权。且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一样,
已死亡的人是没有财产继承权的。但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儿媳是一般没有遗产继承权的。但如果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应当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法定继承的第一顺位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继承顺序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孙子有代位继承权。法律规定,当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所以当爸爸先于爷爷去世时,孙子作为代位继承人就可以依法继承爷爷的遗产,但是孙子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即爸爸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一般属于同居关系的男女双方是不享有相互继承彼此遗产的权利的,因为他们不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只有合法的配偶之间才能相互继承遗产。但如果同居的双方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则按事实婚姻处
精神残疾的,是有继承权的,并且,被继承人在遗嘱中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我国法律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私生子一般是具有继承权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子女包括了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即私生子是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一样平等作为的第一顺位的继承人行使继承权,继承遗产。
去世的人没有继承权,但是民法典有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遗产。被继承人去世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
去世的人没有继承权。但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民法典》规定侄儿没有法定继承权。法定继承的第一顺位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位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孙子没有财产继承权,但是可以通过遗赠使孙子享有继承权。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