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9
效力待定合同的追认方式:一般可以采用明示方式或者默示方式对特定的第三人或行为人进行追认。通过语言、文字或其他方法直接进行意思表示,只要能清楚表明被代理人的意思即可,但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效力待定合同的法律效力从一开始就是处于不确定的状态,在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都是可以行使撤销权将合同撤销的。并且,它只有经法定代理人以明示或默示方式向第三人追认之后才发生法律效力。
效力待定的合同是指缺乏某个生效要件尚未生效的合同,一经相应的权利人追认即可生效,但追认的期限并不是无限制的,根据法律规定,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民法典》生效实施后,追认期限为三十日。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
相对人或者签订效力待定合同的另一方,可以在从知晓合同效力待定的时候开始,要求具有法律上代理权限的人在一个月之内对合同效力进行追认。具有法律上代理权限的人在一个月内没有做出拒绝或者同意等行为任何表示的,一般认为该代理人不同意追认,该份合同无效
效力待定合同追认的期限是三十日,自权利人收到催告通知之日起计算。权利人在追认的期限内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效力待定合同追认期限为自收到相对人催告通知之日起三十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
效力待定合同不经追认不产生法律效力。追认的方式包括书面或口头形式。经当事人依法确认后,该合同有效。相对人可以催告对方在合理期限内予以追认,对方未做表示的,应视为拒绝追认。
效力待定合同的追认方式有: 1、当事人在法定的追认期限内,以明确的意思表示表明追认该合同效力的; 2、法定期限内,当事人未做表示,但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接受相对人履行的; 3、其他方式。
效力待定合同经过追认后为有效合同,未经追认或者拒绝追认的,合同没有效力。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