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要进行农村宅基地确权的话,一般有两种方式,一是通过申请向所在地的乡镇政府提出申请,请求乡镇政府出具相应的证明,并且需要经过公告,而且没有人提出异议的宅基地,在公告期满后,由当地县政府签发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二是通过诉讼的方式,即提起确认之诉
农村宅基地不是本村村民无法确权。法律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取得宅基地的人一般是基于其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
宅基地使用权在确权时主要依照以下原则: 1、1982年2月国务院发布《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之前农村居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政府规定的面积,在《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施行后未经拆迁、改建、翻建的,可以暂按现有实际使用面积确定集体土地建
农村宅基地确权方法如下: 第一、由宅基地的使用权人领取由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 第二、村民使用的宅基地还要当地村委会或者镇政府出具土地来源的证明; 第三、当地的国土部门根据农民的申请进行实地调查、记录并经相
农村宅基地确权的步骤如下:第一、由宅基地的使用权人,也就是现在在使用宅基地的人,领取由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第二、村民使用的宅基地还要当地村委会或者镇政府出具土地来源的证明。第三、当地的国土部门根据农民的申
非本农民集体的农民,因地质灾害防治、新农村建设、移民安置等集中迁建,在符合当地规划的前提下,经本农民集体大多数成员同意并经有权机关批准异地建房的,可按规定确权登记发证;对于没有权属来源证明的宅基地,应当查明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由村委会出
农村宅基地没有确权的,可以按照以下流程,再次申请确权: 1、向确权登记机关申请补办登记; 2、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确权材料; 3、受理申请后,审核材料; 4、符合确权条件,颁发宅基地使用权证。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农民
农村宅基地门口空地要确权的,使用权人须领取由土地部门统一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以户为单元,每宗宅基地填写一份,依法提交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登记领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