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 (六)项规定的是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应认定为工伤。而员工在下班途中自己摔伤的,不符合工伤认定的法定条件,因此,这种情况不构成工伤。
上下班途中,若因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受伤的,算工伤;若是因职工个人原因导致受伤的,一般不认定为工伤,但是可以依法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进行处理。
员工在下班时间受伤通常都不算是工伤,除非在下班途中受到了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像这种情况下有可能会被认定为工伤。因为在《工伤保险条例》第3章当中,对工伤的范围做出了非常详细的规定,大多数的工伤都要求发生在工作时间。
临时工上下班路上受伤是否算工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定: 1、受伤职工不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属于工伤。 2、职工负主责以上的,则不属于工伤。用人单位的所有劳动者,不论是企业干部、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固定工、合同工、临时工,在工作过程中因工负伤,
上下班途中受伤,必须要满足这三点才能被认定为工伤: 第一,是在上下班途中; 第二,是受到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 第三,是本人承担非主要责任。
下班途中遇车祸受伤算不算工伤要根据不同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2)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3)从事属于日
如果是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自己摔倒受伤的不算工伤。工伤是指生产劳动过程中,由于外部因素直接作用而引起机体组织的突发性意外损伤,如因职业性事故导致的伤亡及其急性化学物中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