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9
多次抢劫,一般指在不同的时间实施抢劫3次以上(含3次)。一般是在一年以内。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抢劫金额的多少影响着量刑时间的长短。抢劫数额达到1千元的,可以增加三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抢劫数额超过1千元的,每增加150至250元,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抢劫数额超过1万元的,每增加1500至2500元,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
连续犯多次抢劫,是指在犯罪分子在一定时期内实施抢劫行为次数在三次以上的。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多次抢劫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般来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式强行夺取公私财产的行为,具有抢劫罪的基本特征,构成抢劫罪。 抢劫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侵犯的对象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 2、客观上,行为人当场对公私财产的所有者、保管人或者
抢劫罪处罚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式抢劫公私财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入户抢劫; 2、抢劫公共交通工具;
1、抢劫罪(刑法第263条),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所谓暴力,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或者强制。抢劫罪的暴力,是指对被害人的身体施以打击或强制,借以排除被害
抢劫金额的多少影响着量刑时间的长短。抢劫数额达到1千元的,可以增加三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抢劫数额超过1千元的,每增加150至250元,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抢劫数额超过1万元的,每增加1500至2500元,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
抢劫罪的数额认定是,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八万元以上、二十万元至四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转化型抢劫罪中既遂与未遂的认定是转化型抢劫罪的成立条件不能机械地以抢劫罪是行为犯作为判定转化型抢劫罪既遂、未遂的基准。转化型抢劫罪是否存在未遂,只能基于法条拟制规定的属性,依照转化罪即抢劫罪的犯罪形态去认定。
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抢劫罪数额的认定,抢劫信用卡后使用、消费的,其实际使用、消费的数额为抢劫数额;抢劫信用卡后未实际使用、消费的,不计数额,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抢劫罪的犯罪中止形态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和特点: 1、时间性,行为人必须在犯罪过程中放弃抢劫犯罪; 2、自动性,即必须自动放弃抢劫犯罪的继续进行; 3、有效性,必须有效的防止危害结果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