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的区别具体如下: 1、诉讼费收取及承担情况不同。不予受理不收取诉讼费,而驳回起诉应收取诉讼费,诉讼费由起诉人交纳并承担; 2、适用阶段不同。不予受理是在当事人起诉之后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前的审查阶段作出的;驳回起诉是立案后审
盗窃达到一定数额将被判刑。根据相关规定,盗窃公私财产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
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是因为不符合起诉条件,从而在程序上做出的否定裁定,只要符合起诉条件,可以再次起诉。而驳回诉讼请求是因为起诉的请求在实体上不能得到支持,比如请求无证据支持或证据不足等。对于驳回诉讼请求的生效判决只能通过申诉处理。
公安局不受理盗窃罪的,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此外,控告人还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要求立案。如果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如果当事人认为法院应当受理案件,不予受理的裁定没有充分的理由,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法院就该裁定提起上诉; 当事人还可以根据法院说明的不予受理的理由作出一定的变动以符合起诉的要求,再次起诉时如果符合条件,法院就应当受理案件。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申诉事项属于劳动争议范畴,则应在15天内提起诉讼;属于法院主管的普通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上诉不加刑原则,犯盗窃罪,上诉原则上是不会加重处罚的。上诉不加刑是对被告人提出上诉的刑事案件,上诉审法院不得加重被告人刑罚的诉讼原则,旨在解除被告人的顾虑,保障其依法行使上诉权,以利于案件的正确处理。
盗窃数额较大能不起诉,但是要满足以下条件: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4、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等等。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多次盗窃”的涵义: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对《刑法》中的多人、多次的解释,“多”都表述为“三”以上,而“次”就是表示
盗窃2800如果有以下情形的可以不起诉: (一)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四)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五)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