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3
1、一户多宅如果有合法原因,可以都确权,如果没有合法原因,只能确权一处。 2、农村居民宅基地,必须一户一宅,一户多宅的,除有合法原因外,属于违法用地。违法用地当然是不能确权登记发证的。违建的房屋,虽然不一定会给予拆除,但却无法获得相应保障,
对于宅基地,我国只规定了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我国的宅基地分配是以户为标准,一户一宅,必须是村集体成员才能有资格获取。如果农民失去农村户口,那么就失去了村集体成员的身份,也就不再有宅基地使用权。但是如果家庭成员只是个别迁出
对于宅基地,我国只规定了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我国的宅基地分配是以户为标准,一户一宅,必须是村集体成员才能有资格获取。如果农民失去农村户口,那么就失去了村集体成员的身份,也就不再有宅基地使用权。但是如果家庭成员只是个别迁出
户口在农村但是没有宅基地没房可以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宅基地申请,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张榜公、公布期满无异议的报经乡镇审核,县市审批后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宅基地。
目前,宅基地使用证变更工作程序:审查证件情况调查测量尺寸填写报表上报审批发证。变更基本条件: 1、申请人户口必须在本村 2、申请人户口必须是农业户口 3、申请人及家属必须没有宅基地使用证。需提交资料: 1、户口簿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一
可以申请。宅基地不能登记给非农业户口的城镇居民。 二、可登记的两种特殊情形 1、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合法取得宅基地建造房屋的、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
一是原籍在本村,依法申请宅基地并获批后,户籍迁出的,只要没有其他居所,原有宅基地是可以继续使用的; 二是依法继承,但继承的只是宅基地的地上物(即房屋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绿植等),法律意义上没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即宅基地使用权)。
农村宅基地过户的办理手续为:由原宅基地和现宅基地使用者共同携带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的复印件以及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村委会证明及村委对现土地使用者的资格审查意见等有关证明文件、材料向村民居委会提出申请,再由村委会向国土资源所申请,国土资源所地籍
农村宅基地过户流程有: 1、准备所需材料; 2、农村宅基证变更申请人,准备好相关的申请变更材料之后,向村委会提出宅基证更名申请; 3、农村宅基证变更申请人向辖区国土所提交申请登记材料; 4、等待国土资源部门审核; 5、审核通过之后,完成宅基
农村户口迁出后,宅基地的处理分三种情况:第一种是全家没有全部搬出村庄,这种情况下乡村的宅基地是可以继续使用的。因为国家实行一户一宅的制度,即以户为单位。比如,孩子搬到城市,父母的户口还在村里,这样的父母仍然是村集体的一员,这时父母仍然有宅基
农村宅基地按以下流程办理户主变更: 1、当事人填写变更登记申请书、说明变更依据和变更内容,同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申请变更; 2、根据变更登记申请的内容项目进行实地调查审核权属并进行地籍测量; 3、注册登记; 4、填发土地证书。
办理农用地转宅基地的程序是:提出建房申请、填写建房申请表;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加盖公章,镇政府进行初审;张榜公布初审意见,报县级机关联合审批;县国土资源局收取建房保证费用,核发建设工程许可证。
农村宅基地是指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等类型。 1、向当地乡(镇)土地管理机构提出收回。 2、将多余的宅基地在本村集体组织内部转让。这种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