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6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
提出行政诉讼的时间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行政诉讼的起诉一般要在六个月的有效期间内进行;如果当事人是先申请复议再起诉的,则要在十五日内进行。而在当事人起诉后,则由人民法院在七日内决定是否予以立案受理。
在六个月内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行政相对人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时效期间,一般是六个月;而相对人不服复议决定后,再提起行政诉讼的时效期间,是十五日。
应该在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应当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的二审一般需要三个月的时间,自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之日起开始计算;但是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其中高级人民法院的批准机关是最高人民法院。
如果当事人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则行政诉讼在六个月内提起,是有效的;如果当事人已经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或者复议机关逾期不做决定的,则在十五日内提起行政诉讼,是有效的。
当事人直接向法院起诉的,一般应在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是先申请行政复议,再向法院起诉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行政复议后十五日内提起诉讼。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应当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
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一般是六个月。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维权;但是当事人也可以先申请行政复议,再提起行政诉讼,该诉讼时效是十五日。
对于当事人所提出的行政诉讼请求,应当由法院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如果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会予以登记立案;如果不符合的,法院会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并在裁定书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