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3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双方应携带证件如下: 1、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一代二代均可); 2、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3、当事人提交的3张红色背景的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
结婚登记办理,需要复印的具体的资料如下: 1、双方户口本原件以及复印件; 2、双方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携带准备好的资料直接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登记。
结婚应出具以下证件: 1、本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签字声明。 男女双方要登记结婚,首先必须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男女双方完全自愿,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即男方已满22岁,女方已满20岁,三代以内非
登记结婚的,一般需要准备好以下的证件:1、居民身份证;2、户口簿;3、婚姻状况证明;4、3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要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结婚申请后,会对双方递交的资料,以及双方
需要,再婚的夫妻需要携带下述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结婚:1、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民政局婚姻登记办理条件: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双方不得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男女双方均不得有配偶。
登记结婚需要双方身份证、双方户口本等证件,以及双方3张红色背景2寸合影照片、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等材料。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登记结婚需要带以下材料: 1、双方当事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2、户口本; 3、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4、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婚姻登记的流程为: 1、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
登记结婚需要的证件:双方当事人常住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之前有过婚姻经历的当事人还要带上离婚证或者离婚判决书,男女各自的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领结婚证需要携带的材料有:户口簿、身份证;近期免冠照3-4张;如果是其他居民性质的,需要携带有效通行证或者有效护照。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
登记结婚需要带以下证件:1、内地居民去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的,需要带身份证和户口簿;2、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和台湾居民登记结婚的,需要带有效通行证和身份证;3、华侨在内地办理结婚登记的,需要带本人的护照;4、外国人在内地办理结婚登记的,需要带
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