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1
行政强制措施不会有案底,因为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机关依其职权采取强制手段限制特定的相对人行使某项权利或强制履行某项义务的处置行为,并不会像刑事处罚一样给当事人留下案底。
1、刑事强制措施不是刑事拘留。 2、刑事强制措施与刑事拘留是包含关系,刑事强制措施包含刑事拘留、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等。 3、拘留是指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下,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
刑事处罚不是强制措施。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采取的在一定期限内暂时限制或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法定强制方法。刑事处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
罚款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而是属于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包括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等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措施的期限:行政强制措施中的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但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至多不超过三十日;而对于其他的行政强制措施,则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来实行。
代履行是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方式之一 代履行是指义务人逾期不履行行政法义务,由他人代为履行可以达到相同目的的,行政机关可以自己代为履行或者委托第三人代为履行,向义务人征收代履行费用的强制执行制度。代履行主要适用于该行政法义务属于可以由他人代替
两规不属于强制措施,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强制措施只包括以下五种,分别为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并不包含两规,两规是中国共产党的党组织在纪律整肃中,对违反党内法规的党员所采取的特别调查措施。
自愿戒毒不是强制措施。法律规定,刑事强制措施只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五种。而自愿戒毒是指吸毒人员可以自行到具有戒毒治疗资质的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的行为,不存在强制性,所以不能把自愿戒毒与刑事强制措施混同。
根据法律规定,立案并不是一定会采取强制措施,只有当行为人的犯罪行为符合应当采取强制措施的条件时才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主要有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等。
一般强制措施不超过三十日。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延长查封、扣押的决定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要履行告知义务。行政机关在正式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前,需要当场告知当事人其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等重要的事项。
强制戒毒不属于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包括: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等,没有强制戒毒的强制措施。对吸食、注射毒品成瘾人员,需要在一定时期内通过行政措施对其强制进行药物治疗、心理治疗和法制教育、道德教育,使其戒除毒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