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5
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行政处罚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六个月个执结。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应当认真审查,发现行政处罚有错误的,应当主动纠正。《行政处罚法》对行政处罚纠错提出了严格要求,但对该怎么纠错,《行政处罚法》没有具体规定。
行政处罚决定错误的,可由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机关责令其改正,并给予其直接责任人员处分;或者当事人也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决定。
行政复议期间,一般不会停止执行行政处罚的决定。但是如果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或者具有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等情形的,可以停止执行行政处罚决定。
寻衅滋事的行政诉讼时效期限一般是六个月。如果当事人因寻衅滋事而受到行政处罚,但当事人对该处罚决定不服的,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政行为被作出之日起的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劳动争议的行政诉讼时效期是若是直接起诉的为六个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算。若是经过复议之后再起诉的,期限为收到复议决定书之后的十五日内。
当事人若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规定的,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机关作出该处罚行为之日起的六个月内起诉。如果当事人已经申请行政复议,但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则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日内起诉。
第一,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也就是说,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在六十日内要完成整个的复议工作。 第二,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这即是说,其他单行法律中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应
时限为60天。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
在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间,一般不会停止执行行政处罚的决定。但是如果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或者具有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等情形的,可以停止执行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时效追溯期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
行政复议决定的履行期限是由行政复议机关依法裁量的,写在决定书中。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或者有关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