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8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如下: 1、男女平等原则,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5、给予补偿
夫妻可以按照下列原则处理共同财产: 1、平等原则,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权利; 2、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离婚时,人民法院考虑子女和女方的权益; 3、实事求是原则,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和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妥善分割。
有下列情形的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1、夫妻中一方婚前财产,前期是一方支付后期是双方共同支付,变成夫妻共同债务; 2、夫妻中一方因身体伤害获得的医疗费用、残疾人生活津贴等费用; 3、夫妻中一方父母或其他人的遗嘱或赠与合同中只确定夫妻财产; 4、
隐藏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如下: 1、夫妻一方擅自转让的,低价转让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 2、夫妻一方隐匿财产需要受害方的关注和调查; 3、夫妻一方以他人名义买房的,一方以他人名义买房,离婚后以自己名义转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如下: 1、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生产资料,可分配给具有经营条件和能力的一方,分配生产资料的一方应当给予相当于生产资料一半价值的补偿; 2、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财产可以分配给一方,分配入伙财产的一方可以
以下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1、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不受双方收入高低的影响。 2、夫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3、夫妻对共同财产也要承担一定的义务。家庭生活的费用,由共同财产支付,不足时,由夫或妻一方的
夫妻共同财产的判定标准如下:一般情况下,对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应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1、男女平等;基于所应分割的财产是夫妻共同共有财产,在婚姻存续期间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在离婚分割时双方也处于平等地位。 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一方面,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得侵害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应视女方的经济状况及子女的
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有:如果双方没有约定,那婚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投资收入、生产经营收入、知识产权收入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有夫妻之间的约定,那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根据约定而定。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共有财产分割条件如下: 1.双方离婚。 2.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3.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