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9
当其他的各级法院发现本院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发现存在错误时,并且认为需要再次审理,应当将此提交给审判委员会讨论来做定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允许法院对本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出现错误时进行纠正,所以各级法院可以中止原来的判决的执行,然
在现行法上,当涉及判决书中的法律文书误写、误算,诉讼费用漏写、误算和其他笔误时,法院可以通过不可上诉的裁定补正错误。法官如果在裁判文书宣告或者送达后发现文字差错,文字差错严重,应收回裁判文书,并且分别以校对章补正、重新制作裁判文书或者制作裁
视情况而定。 一、 1、当其他的各级法院发现本院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发现存在错误时,并且认为需要再次审理,应当将此提交给审判委员会讨论来做定夺。民事诉讼法中允许法院对本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出现错误时进行纠正,所以各级法院可以中止原来的判决
若人民法院所作出的民事判决决定确有错误的,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理:可以由当事人申请再审或由人民法院依职权决定再审。法律规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
法院错误查封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异议,写明理由和事实,出示证明材料,要求法院解封。由于法院的错误查封给自己的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话,被查封者可申请国家赔偿。查封指对财产等检查以后,就地封闭,禁止动用。
1、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向作出判决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2、在判决生效后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3、如果判决不公涉嫌审判法官个人的违法犯罪,可向当地的纪委或者人民检察院举报。
法院的判决书错了的,如果是涉及到对法律文书的误写、对判决书中的相关内容误算、对诉讼的相关费用有漏写的以及存在有其他笔误的,则可以通过裁定补正,但是如果是案件事实上存在错误,则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如果是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
民事判决确有错误的解决方式:可以由当事人申请再审或由人民法院依职权决定再审。法律规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1、当其他的各级法院发现本院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发现存在错误时,并且认为需要再次审理,应当将此提交给审判委员会讨论来做定夺。 2、最高人民法院发现地方各级法院的判决、裁定有错误时,有权利提审或者指定下级的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再审。如果指定
判决书日期错误,只要法院确定是错误的,下达一份补正裁定书就行。裁定适用于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如果是其他错误,通过上诉或者审判监督程序处理。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
法院判决书的身份证号错误的,当事人可以要求法院补正。如果法院确认判决书的身份证号错误的,应当下达补正裁定书。根据法律规定,补正裁定书适用范围主要强调的是笔误,且指判决书、裁定书或者法院制作的调解书中的个别文字上误写、误算。